?
2025-09-23 15:47?出處 溫州在線
溫州在線社會熱點新聞,近日,廣東四會市一起珠寶直播標價烏龍事件引發廣泛關注。2023年3月31日晚,某珠寶商行在直播銷售翡翠吊墜時,因助理操作失誤將268萬元的價格錯標為26.8萬元,被老顧客周某下單并完成支付。商家發現錯誤后,于4月2日在直播間公開說明情況并道歉,同時寄送價值兩萬多元的檀香擺件作為補償,但遭周某拒收。
事件后續發展顯示,周某聲稱已簽訂轉賣合同,若商家不交付將面臨違約索賠。2024年10月,周某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商家賠償152萬余元及利息。2025年8月11日,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,認定商家因重大誤解可撤銷合同,但需賠償周某因違約產生的損失共計49萬余元,累計賠償金額超50萬元。
法院判決依據包括:
重大誤解認定:商家在發現錯誤后三天內即主張撤銷合同,且周某轉賣價格遠高于購買價,符合《民法典》關于重大誤解的規定;
賠償責任:商家標價錯誤直接導致周某對第三方違約,需承擔定金、利息、律師費及預期利益損失等。
目前商家已提起上訴,質疑周某轉賣合同的真實性,并透露涉事翡翠已被原貨主轉售。該事件凸顯了直播電商中價格審核機制的重要性,同時也引發了關于消費者善意取得與商家過失責任平衡的討論。
商家上訴理由是什么?
商家在翡翠標錯價案件中的上訴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兩點:
質疑轉賣合同的真實性
商家認為周某提供的轉賣合同(落款時間為事發次日)存在補簽嫌疑,且合同內容與交易時間線存在矛盾,不足以證明其因商家違約遭受實際損失。
主張賠償金額過高
商家認為一審判決的49萬余元賠償(含定金、利息、律師費等)缺乏充分依據,尤其對周某主張的“預期利益損失”提出異議,認為其轉賣行為本身存在商業風險,不應完全由商家承擔。
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程序,商家要求法院重新審查證據鏈及損失計算方式。
本文“商家標錯價格”來源:http://www.f0574.cn/news/shehui/87233.html,轉載必須保留網址。作者:yujeu